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2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43號)等文件要求,我校2025年繼續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為了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高職單招工作。
第二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高職單招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中段。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高職單招工作在校黨委領導下,成立高職單招工作委員會,書記、校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高職單招工作委員會下設考務工作領導小組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考務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教學的校級領導任組長,辦公室設在教務處;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招生的校級領導任組長,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凡與高職單招有關的工作,一律由高職單招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高職單招紀檢監察組,負責對高職單招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和質詢,保證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試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
2025年高職單招共32個專業,招生計劃1100人(其中免試招生計劃50人),免試招生計劃不受專業計劃限制,學校可據實際免試人數調整免試專業計劃,如申請免試人數大于50人,學校將根據申報專業核減相關非免試招生專業計劃。
退役士兵招生專業計劃單列,招生計劃20人。退役士兵考生只可報考市場營銷、電子商務、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數字化運營、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運維工程師方向)、云計算技術應用、移動應用開發、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智能控制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等十個專業,若報考有其他專業,視為放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質考試待遇,須參加相應的文化素質考試。
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見附表,可視報考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志愿填報及準考證領取。
1.志愿填報時間及填報方式
考生于2025年4月15 日9時至4月16 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廣大考生要按時認真填報志愿。
2.準考證領取
考生準考證領取方法將在學校官網(https://www.kfwyxy.edu.cn)上另行公布。
第十四條 考試科目及考試辦法。
考試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考試由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以下同)兩部分組成。
1.文化素質考試
(1)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含高中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中職生、社會考生),文化素質考試成績采用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進行折算,不再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將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等級成績折算為分數后相加即為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折合后滿分300分。折算辦法如下: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為A、B、C、D、E五檔的,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文等級A、B、C、D、E對應折算為140分、126分、112分、98、84分;數學成績等級A、B、C、D、E對應折算為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外語成績等級A、B、C、D、E對應折算為60分、54分、48分、42分、36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為A、B、C、D四檔的,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成績語文等級A、B、C、D對應折算為140分、119分、105分、91分;數 學成績等級A、B、C、D對應折算為100分、85分、75分、65分;外語成績等級A、B、C、D對應折算為60分、51分、45分、39分。
(2)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考核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參照《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標準》命題,考試方式為筆試,總分300分(其中語文140分,數學100分,英語60分)。考試時間共120分鐘。
2.職業技能測試
非藝術類專業(除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外)進行職業素養測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科學素質、專業素養、綜合專業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術、職業潛能、職業傾向等,考試形式為筆試,總分為300分。
藝術類專業、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進行專業水平測試,按所報專業分別測試,考試形式為面試,總分300分。
3.分數計算
單招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凡在考試、測試中有舞弊行為,或文化素質考試單科、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中有一門成績為0分者,總分一律按照0分處理。
4.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2025年4月21日,具體時間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地點: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中段)。
5.退役士兵考生
申請享受免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考生,須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號)要求進行“資格條件申報”。尚未進行“資格條件申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5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到報名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補申報手續并完成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總分為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6.未盡事宜,按河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1.免試對象和條件
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學校根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予以免試錄取。
(1)技能大賽優秀獲獎選手。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和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爭奪賽銅獎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2)優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同時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3)考生申請免試專業須與獲獎項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資格相關,學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
2.免試錄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由生源學校負責確認考生獲獎情況。
(2)將上述登記表及相關材料(證書原件、證書復印件3份、身份證復印件3份)以安全方式在4月7日前送達我校招生咨詢室(學校大門口西側,地址開封市東京大道中段)。我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將《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信息匯總表》及考生個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逾期不予受理。
(3)備案通過后,我校在官方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無異議者,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按照相關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根據考生單招成績(符合賦分條件的考生加上賦分后投檔),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依次錄取。分數相同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的順序依次排序。若仍然并列,則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順序依次排序。
2.對于第1志愿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原則上如考生后面所報志愿專業與第1志愿專業類別不同,則不作為錄取依據;對于第1志愿報考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原則上如考生后面所報志愿專業為藝術類專業,則不作為錄取依據。
3.賦分政策
根據考生獲得政府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情況,錄取時可根據不同等級對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進行賦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賦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
(1)獲得省級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二等獎者,報考相同或相近專業時賦60分;
(2)獲得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報考相同或相近專業時,高級工賦60分;
(3)獲得省級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者,報考相同或相近專業時賦40分;
(4)具有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者,賦40分。
(5)獲得市級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者,報考相同或相近專業時賦20分;
符合以上賦分條件的考生請于2025年4月20日前將相關資料(證書原件、證書復印件3份、身份證復印件3份)送達我校招生咨詢室(學校大門口西側,地址開封市東京大道中段),由我校高職單招工作委員會對賦分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將在學院官網進行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賦分材料審核通過的考生錄取時,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實際考試成績+賦分,加上賦分后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上限為300分。
4.退役士兵考生根據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在招收退役士兵的招生專業計劃(以下簡稱單列計劃)內,根據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退役士兵單列計劃錄滿為止;如報考退役士兵人數不足單列計劃數,則將空余計劃調至普通類計劃執行。
5.成績發布
考生查詢成績方法將在學校官網上另行公布。有異議者,可向學校提出復議申請。
6.學校高職單招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錄取原則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在我校官網公布,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書以安全可靠方式寄遞考生本人,不采取他人代收、轉收等送達方式。凡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7.考生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取全過程,一旦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考試、錄取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
新生報到時,須持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原件,按我校規定時間入學報到,并參加全日制培養。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程序注冊學籍,并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對存在問題的考生,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我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學生在我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頒發學校為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可網上查詢(查詢網址:https://www.chsi.com.cn)。就業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
嚴格按照河南省和開封市物價主管部門審定的學費標準進行收費,藝術類專業學費為6000元/生?年,普通類文科專業學費為3700元/生?年,普通類理科專業學費為4200元/生?年,其他各專業學費標準具體如附表所示。公寓宿舍費(6人間)為600元/生?年,公寓宿舍費(7至10人間)為500元/生?年。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專業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相同,學校或企業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費、技能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如有亂收費情況請撥打學校監督電話0371-23653188。
第二十條 資助政策。
學校全面落實國家和我省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幫助符合受助條件的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學校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
1.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10000元/人?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3700元/人均?年。
學校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對品學兼優學生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最高額度不超過20000元。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可申請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也可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認定審核通過后可享受學校提供的困難補助。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3.服兵役國家教育專項資助
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為20000元/生/年;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最高為20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職單招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學校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中段
郵編:475004
咨詢電話:0371-2286119922861166
監督電話:0371-23653188
學校網址:https://www.kfwyxy.edu.cn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2025年單招擬招生專業計劃 | |||||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年) | 學費 (元/年) | 計劃數 | 備注 |
1 | 表演藝術(藝術類) | 3 | 6000 | 10 | |
2 | 鋼琴調律(藝術類) | 3 | 6000 | 10 | |
3 | 舞蹈編導(藝術類) | 3 | 6000 | 20 | |
4 | 音樂表演(藝術類) | 3 | 6000 | 40 | |
5 | 文物修復與保護 | 3 | 3700 | 10 | |
6 | 石窟寺保護技術 | 3 | 3700 | 10 | |
7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 3 | 6000 | 20 | |
8 | 傳播與策劃 | 3 | 3700 | 20 | |
9 | 融媒體技術與運營 | 3 | 3700 | 30 | |
10 | 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 | 3 | 4200 | 70 | 校企合作專業 |
11 | 旅游管理 | 3 | 3700 | 20 | |
12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3 | 3700 | 30 | |
13 |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 3 | 3700 | 30 | |
14 | 市場營銷 | 3 | 3700 | 20 | |
15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3 | 3700 | 10 | |
16 | 電子商務 | 3 | 3700 | 20 | |
17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 | 4200 | 10 | 校企合作專業 |
18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4200 | 20 | 校企合作專業 |
19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3 | 4200 | 10 | 校企合作專業 |
20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3 | 3700 | 110 | 校企合作專業 |
21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3 | 4200 | 65 | 校企合作專業 |
22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3 | 3700 | 55 | 校企合作專業 |
23 | 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運維工程師方向) | 3 | 4200 | 30 | 校企合作專業 |
24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3 | 4200 | 30 | 校企合作專業 |
25 | 移動應用開發 | 3 | 4200 | 30 | 校企合作專業 |
26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3 | 4200 | 40 | 校企合作專業 |
27 | 智能控制技術 | 3 | 4200 | 30 | 校企合作專業 |
28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3 | 4200 | 40 | 校企合作專業 |
29 | 民航運輸服務 | 3 | 4200 | 60 | 校企合作專業 |
30 | 社會體育 | 3 | 3700 | 70 | 校企合作專業 |
31 | 軟件技術 | 3 | 4200 | 70 | 校企合作專業 |
32 | 大數據技術 | 3 | 4200 | 60 | 校企合作專業 |
注:1.以上專業計劃包括免試計劃和退役士兵計劃。 2.校企合作專業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相同,學校或企業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費、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 | |||||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