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2025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43號)政策規定及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陽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在高職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中,嚴格遵守“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切實規范考試招生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南陽職業學院設立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關教學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單獨考試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設考務、錄取、監督、保衛、保障等工作組。
第十條 南陽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接受舉報并負責查實。監督舉報電話:0377-69995503。
第四章 招生對象、專業及計劃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2025年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附表。
第五章 志愿填報
第十四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2025年4月15日9時至4月16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按照報考流程完成志愿填報。
第六章 考試
第十五條 考試須知
學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自主組織考試。
1.打印準考證:報考我校2025年高職單招的考生,需于4月19日9時至4月20日17時,登錄我校官網(http://www.nyvc.edu.cn)打印準考證(具體操作方法見網站操作說明)。
2.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地點: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白羽北路999號南陽職業學院。
第十六條 考試組織類型
(一)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高中考生和社會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二)中職生和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其他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三)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請免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方法同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
第十七條 考試內容
(一)文化素質考試
1.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高中考生和社會考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的語文、數學和英語三門成績等級,文化素質成績=語文等級折算成績+數學等級折算成績+英語等級折算成績。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為A、B、C、D、E的考生按照語文“A:70分;B:63分;C:56分;D:49分;E:35分”,數學“A:70分;B:63分;C:56分;D:49分;E:35分”,英語“A:60分;B:54分;C:48分;D:42分;E:30分”進行折算,滿分200分。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為A、B、C、D的考生按照語文“A:70分;B:63分;C:56分;D:35分”,數學“A:70分;B:63分;C:56分;D:35分,英語“A:60分;B:54分;C:48分;D:30分”進行折算,滿分200分。
考生僅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2. 中職生和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其他考生,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考試以《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標準》為基本依據,考試方式為筆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識素養,考試科目為:語文(70分)、數學(70分)、英語(6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總分200分。
3.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請免文化素質考試,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若此類考生同時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則不予折算。
申請享受免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考生,須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號)要求進行“資格條件申報”。資格審核貫穿全過程,考生本人須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相應資格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規定,學校將違規考生情況上報省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取消其當年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二)職業技能測試
1.中職考生職業技能測試以《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簡介(2022 年修訂)》為基本依據,根據專業特點,采取筆試、面試、操作考試等方式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專業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總分300分。
2.高中考生、社會考生及退役士兵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根據專業特點,采取筆試、面試、操作考試等方式,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素養、科學素質、職業潛能和職業傾向。總分300分。
3.報考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職業技能測試需要自備繪圖工具,包括:素描鉛筆、炭筆、橡皮等。
4.報考計算機類專業的中職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為上機操作。
5.報考社會體育、健身指導與管理、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專業的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為身體素質測試,測試內容為100米跑、立定跳遠和原地擲實心球。考生需穿運動服、運動鞋參加測試,運動釘鞋不得超過5毫米。
6.報考模具設計與制造、智能控制技術、數控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智能制造裝備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電梯工程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的中職考生需自備繪圖工具,包括:鉛筆、橡皮、三角板等。
7.職業技能評價加分
(1)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三等獎的中職考生,報考專業與獲獎項目相關的,在職業技能測試中分別加60分、40分,同時符合以上多項加分條件的按照最高分值加分。加分后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得高于300分。
(2)中職考生在校期間獲得護士資格證,并報考我校護理專業的在職業技能測試中加60分。加分后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得高于300分。
(3)中職考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運動員等級證書,并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在職業技能測試中加60 分,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在職業技能測試中加40分,加分后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得高于300分。
(4)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在“公告通知”專欄,下載《南陽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加分申請表》,須在4月22日前,將填寫完整的加分申請表原件、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同安全送達學校圖書館一樓大廳招生工作辦公室,逾期不予辦理。
第十八條 考試日程安排
考試地點: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白羽北路999號南陽職業學院。
第七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第十九條 免試對象和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職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43號)的文件精神,對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專科階段學習,考生申請免試專業須與獲獎項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資格相關,學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經審核、公示后免試錄取。
(一)技能大賽優秀獲獎選手。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和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爭奪賽銅獎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二)優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同時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第二十條 申請受理審核流程
(一)凡符合免試錄取的考生,須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申請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需與獲獎項目或取得的職業資格相關,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由生源學校負責確認考生獲獎情況。
(二)經生源學校對考生獲獎情況審核確認后,于4月17日前,將《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以安全的方式送達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學校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備案通過后,在我校官方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我校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按照相關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八章 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成績
1.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第二十七條 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將本人檔案轉至我校并參加全日制培養。學校按照國家和河南省相關規定、程序注冊學籍,學生除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外,其他待遇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
第九章 收費標準與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單招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詳見專業信息表,住宿費空調6人間收費標準為13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條 國家資助政策
1.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
2.國家助學金:一檔助學金4400元/年,二檔助學金3700元/年,三檔助學金3000元/年。
3.服兵役國家教育專項資助: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和退役后自主就業考入高校的學生進行學費補償和學費減免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為20000元/年/生;退役士兵學生按規定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標準為3700元/年。
第三十條 校內資助政策
學費緩交:學生報到期間有臨時性困難導致無法全額繳納學費的,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學費緩交,緩繳額度不超過專業學費的80%,緩繳日期一般為一個月。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
1.生源地助學貸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每學年可向生源地所在的學生資助中心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最高為20000元/人。
2.高校助學貸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每學年可通過高校“綠色通道”申請高校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最高為20000元/人。
第十章 新生報到、資格復查和學歷證書
第三十二條 經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校要求于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事先向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書面請假并附相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兩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入學資格和錄取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對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 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按照錄取專業的培養方案安排教學,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南陽職業學院。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也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政策為準。
第三十八條 咨詢方式、地址:
咨詢電話:0377-60551111
監督電話:0377-69995503
微信公眾號:南陽職業學院
學校地址: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白羽北路999號
郵編:474500
網址:http://www.nyvc.edu.cn
E-mail:1163897777@qq.com
附件:南陽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專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