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43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條 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規定和《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規程(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的要求,嚴格考試招生程序,進一步規范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宣傳、報名、命題、考試、閱卷和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
第四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五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辦學地點:鄭州市中原區建設西路347號(中原校區)、鄭州市新密市未來大道1號(新密校區)。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副書記擔任,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全面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六個工作組:考務工作組、錄取工作組、宣傳工作組、紀檢監察組、財務工作組、安保后勤工作組。細化分工,明確責任,確保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第九條 學校招生紀檢監察組負責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全程監督與指導,實施“陽光工程”,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專業、學費、住宿費和計劃
第十條 招生專業
1.2025年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詳表附后。
2.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
3.招生計劃:2025年學校單獨考試擬招生總計劃為2260人(以河南省教育廳批復為準)。
第五章 招生對象、網上報名及志愿填報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報名時間:2025年4月15日9時至4月16日18時。
網上報名:考生網上報名和志愿填報請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
第十二條 志愿填報。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提醒廣大考生按時認真填報志愿。
第六章 考試實施和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考試時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原件。
考生于4月20日打印準考證,4月21日-23日分時段進行考試(具體時間請以學校官網和官方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考試地點:鄭州市新密市未來大道1號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新密校區)。
考試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嚴密組織專項考試。
1.普通高中考生: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其中語、數、英三科按滿分300分進行折算,具體如下:
①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BCDE五類:A等級折算為100分,B等級折算為80分,C等級折算為70分,D等級60分,E等級50。
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BCD四類:A等級折算為100分,B等級折算為80分,C等級折算為60分,D等級50分。
另外,考生還需要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2.中職生及無會考成績的社會考生,需要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語、數、英)、職業技能測試(按考生所報第一專業進行)。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質考試,只需要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所得成績乘以2后為最終考試成績,學校將依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退役士兵考生的資格審查由各地市招辦具體負責,考生無需向學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試院會依據“資格條件申報”的退役士兵考生,結合此類考生所報院校,下發給所填報院校,學校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下發名單為準。
4.考試形式為筆試,均是閉卷考試。
5.考試時間及分值:①文化素質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卷滿分300分(其中語文150分、數學90分、英語60分);②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試卷滿分均為300分。
6.題型:①文化素質考試題型:填空題、選擇題、主觀題等;②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填空題、選擇題及主觀題。
7.考核的目標與要求:高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中職生的職業技能測試考核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搜集、分析、組織信息并進行概括、推理、判斷等的能力;②觀察社會生活,分析、解釋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現象,參與社會實踐的能力;
③觀察自然現象,解釋、說明生活中的科學問題,運用科學方法探究自然規律的能力;④初步具備與現代生活密切相關的技術設計與應用能力;⑤基本的學習目標和計劃制定、實施、反饋與評價能力;⑥現代基本禮儀常識及團隊協作和社會交往能力;⑦基本的數字信息解讀、數字運算和運算結果展示和應用能力;⑧運用所學知識處理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8.考核內容:包括自我學習、信息處理、數字應用、與人交流、與人合作、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內容,重在檢測考生的日常積累,測試考生在專業技術技能領域的發展潛質。
第十四條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1.免試對象和條件: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進入學校專科階段學習。
2.免試錄取程序。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由生源學校負責確認考生獲獎情況。
生源學校將上述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安全方式在規定時間內送達我校,由學校進行相關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將考生個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在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逾期不予受理。
備案通過后,在學校官方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對公示無異議者,學校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十五條 錄取成績及錄取原則
1.錄取成績:①普高類考生錄取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后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②社會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③中職類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④退役士兵考生錄取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2。
2.錄取原則:①學校根據各類生源報考情況和考生總成績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②對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專業,擇優錄取;③對于總分相同的考生:普高類考生將依次按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后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果總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均相同,則按語、數、英分數進行排序;中職類考生和社會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退役士兵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擬錄取考生名單及考生成績將在學校網站(http://www.zzvcct.edu.cn/)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校將在4月30日前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 錄取資格認定
考生被學校錄取后,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相同。
第十七條 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未經請假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原件、準考證原件。
2.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程序注冊學籍,并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對存在問題的考生,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學歷證書
第十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 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學歷證書。
第八章 獎助政策
第十九條 資助政策體系介紹
國家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兵役資助、學校資助。
1.國家獎助學金: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突出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可提出申請國家獎學金,經評選通過,一次性獎勵10000元;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可提出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經評選通過,一次性獎勵6000元。國家助學金分為三等,資助標準分別為4600元/年、3700元/年、2800元/年,每年評選一次。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于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啟動,10月10日前完成評審,12月30日前完成發放。其中,對國家獎學金獲得者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對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頒發省級部門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2.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在入學前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后,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貸款學生同一學年內不能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3.兵役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我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后,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4.學校資助:由學校出資設立,包含學校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項目及學校其他資助項目。
(1)學校獎學金:由學校出資設立。用于獎勵思想政治覺悟較高、遵紀守法、學習態度端正、舉止文明、誠實守信的優秀學生。
(2)學校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勤工助學:為了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我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寒暑假勤工助學時間可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
(4)特殊困難補助:特殊困難補助主要用于幫助我校部分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發性、臨時性的經濟困難。我校在籍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以及臨時發生重大變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影響學業的學生均可申請。
(5)其他資助項目:其他資助項目主要為解決經濟困難學生的臨時生活問題,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資助種類主要有學習用品、生活用品、軍訓服、書籍、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資助,愛心棉衣等御寒衣物資助等,視學生需求發放。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對于承諾收取一定費用可包過的一切宣傳,請報考考生切勿相信,謹防上當受騙。對于冒充學校進行虛假宣傳的組織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省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詢電話:0371—67822631、67822632
監督電話:0371—68559096
傳 真:0371—67789995
網 址:http://www.zzvcct.edu.cn/
地 址:鄭州市中原區建設西路347號(中原校區)
鄭州市新密市未來大道1號(新密校區)
郵 編:450042(中原校區);452370(新密校區)
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